免稅額與扣除額一覽

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列舉扣除額、特別扣除額完整對照表。

基本生活費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NT$210,000。 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+標準/列舉扣除額+特別扣除額(部分)合計數之差額,可自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免稅額
項目金額備註
一般免稅額(每人)NT$97,000
年滿70歲免稅額(每人)NT$145,500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尊親屬
標準扣除額
項目金額備註
單身標準扣除額NT$131,000
有配偶標準扣除額NT$262,000合併申報
列舉扣除額項目
項目上限備註
捐贈(一般)所得總額 20%對教育、文化、公益慈善機構
捐贈(政府、國防)無上限全額列報
保險費每人 NT$24,000人身保險費(不含健保費)
全民健保費無上限全額列報
醫藥及生育費無上限掛號費不可列報
災害損失無上限需申報並經核定
購屋借款利息NT$300,000自用住宅,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
房屋租金支出NT$180,000自住,不得與購屋借款利息同時列報
政治獻金所得總額 20%,上限 NT$200,000個人對候選人/政黨
特別扣除額
項目金額備註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NT$218,000每人
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NT$270,000存款利息、公債利息等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NT$218,000每人
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NT$25,000每人(子女就讀大專以上)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NT$150,000每人(6歲以下子女)
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NT$120,000每人
基本生活費差額依計算每人 NT$210,000(2024),可保障基本生活所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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